资政|一年39名高校领导被查说明什么?
2014年反腐力度空前,据中纪委网站“案件查处”和媒体公开报道信息统计,2014年以来,至少已有39名高校领导被立案调查,平均每个月就有三四起,分布在17个省市区,让人目不暇接。
多年前,对于高校领导涉嫌贪腐,纪检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就指出,招生、基建、后勤、财务,是高校腐败的重灾区,提出要把好决策关、招生关、财务关、基建关,但谁来“把关”,是一个问题。因为这些领域的贪腐,就与由领导“把关”有关——分管领导可以一个人或者几个人说了算,造成高校的贪腐和贪腐窝案。
要遏制高校领导贪腐,关键在于建立现代大学制度,防止万能的权力无孔不入。首先,学校重大办学战略,应实行民主决策。比较合适的做法,是建立参与广泛的大学理事会,理事会应由政府官员、立法机构成员、学校领导、师生代表、校友代表、社会人士代表共同组成,负责讨论、审议学校的办学预算和重大发展战略。目前,这些往往就由上级行政部门和学校内部行政领导负责,由于师生、校友、社会人士对学校办学的参与度不够,甚至大多时候连知情权也没有,结果导致行政权力在高校办学中,包括招生、基建、财务等领域,有很大的寻租空间。行政力量和利益因素纠缠,让高校乌烟瘴气。
其次,学校行政事务、教育事务和学术事务应分而治之,不能行政一把抓,权力通吃。行政主导高校教育和学术事务,实行行政治校而非教育家治校,这已被公认为我国高校产生贪腐、严重影响教育和学术质量的根源所在。但如何推进行政权、教育权和学术权分离,目前还没有找到好的办法。近年来,我国大学都在制定大学章程,部分高校已经颁布经审定的章程,章程都强调要建立最高学术权力机构——学术委员会,实行行政权和学术分离,但主导这一改革的,还是行政力量,分离的结果是形分而神不分,比如,校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。真要推进这一改革,必须在高校内成立综合改革机构,就改革的方案,实行民主决策,同时,切实建立能让行政领导、机构真正把权力放给教授委员会、学术委员会的办学机制。
再次,在学校领导和行政机构,施行行政权力时,也要引入监督。一方面,要通过公选校长方式,让校长对大学理事会、对师生负责,按照校长任职的要求,公开学校办学信息,接受师生和公众监督;另一方面,对于学校的办学,在公开信息过程中,还要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价,包括对财务的审计,对学校学科、专业的办学质量进行第三方专业评估。
(摘自《领导文萃》2015年6月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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